发布者:杨寅威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0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安机关以当事人甲涉嫌强奸罪,对其立案侦查,并起诉至检察院,认定其对被害人乙先殴打,再强奸。
本律师接受其委托后,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并与被告人进行多次沟通,发现本案的问题还真的很严重过。
1、甲与乙的关系过于密切,之前多次发生性关系
2、除了乙的陈述外,没有第二份证据可以证明甲有暴力胁迫行为,当然传来证据是没算在这里的。
3、本案在案证据中,多份证据存在矛盾,根本无法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本律师在侦查阶段便介入该案,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阶段,便与检察机关沟通,认为该案的证据尚未达到可以逮捕的标准。检察官听取了律师的建议对甲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本律师又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机关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依然无法查明事实,建议检察机关对甲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过。
本案在退回一次补充侦查后,仍然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且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最终检察机关听取了律师的意见,对甲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