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客观要件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华律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1年
448分 (优于68.58%的律师)
一天内
11篇 (优于79.1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