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旻驹律师
王旻驹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安徽-六安执业7年
执业年限7
18269823593

服务地区:安徽

咨询我
00:00-23:59

经济性裁员应遵循的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王旻驹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5次举报
2024-02-22

  “经济性裁员”,是中国劳动法项下劳动合同解除制度中的一类重要情形。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

  经济性裁员应遵循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一)提前说明。企业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听取意见。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向人社部门报备。报告虽然不是批准,但也不仅仅是备案而已。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裁减方案后,如发现该方案有不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的,会责令企业进行纠正。

  律师补充: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不能通过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执业于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公司事务、刑事等诉讼案件,致力于通过良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六安
  • 执业单位: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1520********7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1341520********75 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法律顾问、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