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巧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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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作者:关巧红律师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次举报

?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通常算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情况或事先有约定。?

特殊情况:

1.?父母出资购房?:

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可以被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因此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前财产购房?: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巧红,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婚姻家事部主任、北京妇女联合会女律师宣讲团讲师、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遗产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3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民间借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