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在这个期限内提出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冷静期时长?: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
?撤回申请?: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
?提交申请?: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审核?: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满足离婚的所有法定条件。
?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颁发离婚证书?。
诉讼离婚的替代方案
如果双方在冷静期过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决。诉讼离婚具有公正性、权威性、高效性等优势,可以一次性解决所有相关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