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慧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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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和标准

作者:郭慧慧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9次举报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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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这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常见情形,当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结束,或者双方约定了其他终止条件并实现时,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如果劳动关系的一方或双方主体消失,例如雇主公司破产或解散,或者员工因病退休、死亡等,劳动关系也随之终止。
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导致劳动关系终止: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的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也可能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
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例如,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法律依据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四)考勤记录;

  •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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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慧律师是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在律师行业已经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擅长处理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36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
1310120********36 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