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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发布者:于启鲁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51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XX银行xx支行将债权转让给xx公司,委托人以被告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XX公司亦未在主债务的诉讼期限内向委托人主张抵押权。委托人请求解除房产抵押手续。胜诉。一审法院支持委托人主张,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维持原判。本案己执行完毕,XX银行协助XX公司将委托人的房产抵押手续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解除,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委托人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退还给委托人,达到了委托人的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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