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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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谢婧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7日|分类:公司法 |404人看过


隐名股东也就是实际投资人,指的是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的人,隐名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有货币、实物、权利以及技术等。那么,隐名股东的责任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也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也需要承担责任的。隐名股东其实就是不愿显名的实际出资人,除了不对外显名之外,具有一切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股东的所有义务。所以隐名股东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隐名股东出资不实该怎么维权?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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