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胡某是山东威海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胡某一家人世代为农,虽生活不是很富裕,但一家人平平淡淡很美满。之后响应国家号召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用空闲的集体土地进行养殖,因为胡某勤劳肯干,自己家的养殖场养殖数量越来越多,一家人的日子也随之提高,生活越来越好了。不料因为当地政府建设项目,将胡某的养殖场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政府多次找到胡某进行拆迁动员,但是胡某始终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项目而进行拆迁,拆迁方只是要求其腾退土地,而不谈及补偿。最后经过几个月的僵持,拆迁方只答应给予很少的补偿款,胡某不愿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未果,一直未签订协议。随后政府相关部门出动几十人将胡某的养殖场强行拆除,建筑及附着物毁于一旦。面对一片废墟,胡某很是气愤,无奈之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征地拆迁文件。经过律师调查发现,此次征地是以征收国有土地为由进行拆迁,可是却没有相应的征地法定程序。随后提起复议申请,要求按照土地征收公告中的明确规定对委托人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有了相关的法律手段进行施压,律师在各个环节上的努力争取,同时发出律师函,明确态度表明立场,并希望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协议解决此次纠纷。因为律师知道一味的通过诉讼等程序只是维权中的合法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让被拆迁人得到合理的补偿。随后通过相关维权程序的启动,拆迁方迫于压力主动接触委托人,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律师帮助下双方通过多次沟通后,拆迁方最终做出了让步,认可给委托人相应的土地补偿,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委托人比较满意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委托人得到的补偿也远远超出之前的预期价格,案件至此圆满结束,维权行动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如何分配由村民会议决定。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被安置人口的,是对承包经营权人失去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要支付给承包经营权人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本案中委托人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自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讲究证据,而证据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其证明力,维权讲究是时机,抓住最佳的维权时机,结果往往可以事半功倍。遇到类似情况就需要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的介入来帮助大家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