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鲁某是山东菏泽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其祖祖辈辈都居住于此,一家人的生活虽谈不上富裕,但也是其乐融融。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鲁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不足以补偿此次拆迁带来的损失,也无法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鲁某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未果,一直未签订协议。之后在鲁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就被带走,想不明白的鲁某在回到家时,看着原本幸福和美的家如今已然倒塌,变成了一堆冷冰冰的废砖块,鲁某豁然明白了自己被带走的原因。而在此时鲁某收到了有关政府部门对其房屋予以拆除的执行通知。莫名其妙房屋被拆,执行通知在拆除房屋后才送到自己手中,房屋拆除后没有一分钱的补偿,鲁某此时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无奈之下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鲁某决定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讨要一个说法,后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了解到委托人是在被拘留期间房屋被强拆,而委托人对是谁强拆自己房屋这一情况毫不知情,律师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起了查处申请,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调查并对实施破坏行为的违法分子采取行政行为,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律师深知调取到这些关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证据才能实现委托人维权的最大化,但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公安机关对律师的申请置之不理不予答复,也未针对申请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这样的做法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随后律师针对当地公安机关不予答复的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在律师经过千辛万苦搜集到的证据,律师运用其专业知识提出的有理有据的理由面前终于使得上级复议机关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当地公安机关对委托人的行政查处申请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至此取得了胜判,这一纸决定书对后面的维权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使得委托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得以彰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收到委托人的查处申请后,未对该申请作出任何回复,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上级机关作出责令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决定合理合法,这一纸决定书看似轻薄,但是却让被拆迁人看到希望,看到了被拆迁人维权道路中来自有关部门支持的力量。在地方政府大搞拆迁旧貌换新颜的过程中,若遇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人一定要相信法治的力量,运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捍卫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