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仲某是江苏连云港某县人,在当地合法拥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并持有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明。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仲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过程中与拆迁方协商拆迁事宜时,仲某要求拆迁方提供征收的批文时,拆迁方没有提供任何法律手续,并且在商谈补偿事宜时给出的补偿标准也让人无法接受。随后仲某发现政府以旧城区项目为名实际上是商业开发进行的征地拆迁,自己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未果,一直未签订协议。虽然心有不甘可面对政府强硬坚定的态度,仲某认为自己没有办法解决,可补偿又如此的不合理,经过一番思量后还是决定维权,在网上查询相关资料以及拆迁案件,经过几番比对最后在专业网站上咨询找到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相关机构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此次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等相关文件,但是法定期限过去后,犹如石沉大海不见任何消息。随后律师立即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其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职责。经过苦苦等待得到的却是不予受理的决定书,委托人很失望,取证都如此困难,自己维权之路该如何进行啊。随后律师立即提起行政诉讼,将复议机关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律师将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力地运用到本案中,有理有据的驳斥了被告的狡辩之词,又指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不予答复的不作为行为。在律师主张下法院最终采纳律师观点,撤销其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并判令其对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违法行为在公正的司法审判下都将被确认和纠正。就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拆迁方主动联系委托人仲某,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在律师帮助下双方经过几次协商,终于在补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协议,委托人仲某也拿到满意的补偿,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对于被拆迁人而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拆迁维权手段。正确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获得详细的征拆政府信息,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征地规划,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加有效的拦截拆迁方的违法行为。但大多数人也许知道法律这个词,但未必知道这部法律存在。而在调查受阻的情况下,通过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救济,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也包庇阻挠,那么对于不懂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来说是要吃亏的,因为你并不知道政府作出的某个答复或者某个说法是不是合法的,更不知道面对复议机关的违法行为如何去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在拆迁实施单位违反征收,地方政府又不及时阻止时,面对这样复杂的拆迁,及时请律师介入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真正的保护,和政府打官司不是目的,借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合理运作,达到自己获取合理补偿的效果才是正道。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