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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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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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面对拆迁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493人看过


案情介绍

俞某是湖北孝感人,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后因经济原因,自己经营了一家私营企业,其企业的土地是租赁他人,租赁后依法注册并进行经营,经营很好经济水平也随之提高。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俞某的承租的厂房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得到消息后,出租人找到俞某,称合同提前解除,并给一个月时间进行搬离。因当时签订租赁合同并没有拆迁补偿的事宜,俞某找到出租人谈补偿问题,出租人称已经提前解除协议,并将租金退还,没有补偿。去找拆迁方,却告知其不是房主,不与其谈。几经辗转陷入困境,俞某决定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后通过网上咨询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此次案件不是补偿低的问题,是其没有补偿资格,所以首先要确定其拆迁补偿的法律地位。首先律师向有关部门发出律师函,确认其是合法安置对象,随后得到回函中确认了俞某的补偿身份。随后就是补偿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俞某承租的厂房没有取得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责令限期拆除。随后税务、环保、卫生相关部门接踵而来,让俞某应接不暇,有苦难言。随后律师就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程序违法向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其阻止此次违法拆除行为。在律师启动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当地政府终于坐不住了,主动联系俞某愿意商谈补偿问题,随后与出租人联合向政府提出补偿要求,最终在律师帮助下,拿到满意的补偿,并搬出厂房。

【杰睿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中就包含承租人的份额,相应的补偿应该直接补偿给承租人。面对拆迁,不论是产权人还是承租人,以实际所受损失,如停产停业损失搬家费等,对其进行补偿。在律师启动的司法程序,其目的是能让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协商的目的也是如此,被拆迁人要懂得协商,利用可以利用的资源谈判,努力让自己的弱势转化为优势再去进行谈判,所以在维权中一定要配合律师,以便达到维权的目的。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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