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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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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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问题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4日|分类:土地纠纷 |272人看过


案情介绍

钱某在湖北某地城镇居住,因为身体原因,在一次郊游中萌生了买一套农家院的想法。2003年经人介绍找到刘某,刘某在村内有一处宅基地,修建了包括正房厢房及院落在内的一处农家院,钱某对此处很满意,于是约定购买此处,后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钱某交付全部房款,刘某交付了住宅。随后钱某住进了农家院内,并以自身生活习惯,修整了房屋及院落,还修建了几间厢房,以接待朋友。几年后,因为拆迁征地等原因,房屋价格一年比一年高,钱某居住的农家院附近的房屋因拆迁补偿了几十万,这时刘某心生悔意,随后刘某请求法院确认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最终审判确认无效并要求钱某将房屋交还刘某,刘某支付部分添加物的价款。钱某觉得赔偿金少,遂来到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让我所律师代理。

【案件分析】

经了解案情后,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更高的金额,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农家院占用农村宅基地,依法律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所以双方签订买卖协议违法,协议无效。那么因合同产生的财产应返还,并以双方过错来分担损失。因刘某作为出卖人明知流转宅基地违反法律规定,又在房屋价值上涨后以违反出售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并对涉案房屋作出评估,以其价值为参考对钱某作出赔偿。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宅基地的流转没有任何异议,确实是违反相关规定,合同应认定无效。但在合同无效后发生的财产返还折价补偿等,以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过错程度来承担。对于添附的房屋及其他修建对房屋价值的变化,以及几年内房屋的市场价值的变化,都应在赔偿范围内。近几十年内,拆迁征地使得因房屋纠纷增多,一旦遇到相类似的情况,及时咨询律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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