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地方案,有何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由县、市人民政府拟定征地方案,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和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应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什么是土地补偿登记?
土地补偿登记是国家为了更好地、全面地、及时地给予原土地相关权利人补偿而进行的权属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是有限期的。《土地管理法》未对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征地补偿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如征地范围大,涉及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较多,则可长一些,如果征地范围小,涉及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较少则可规定得短一些。总之,要使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土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应当持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还应当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副本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总之,要有能证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