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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作者:杨辉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4次举报


一、缓刑的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算。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分子,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被判决的刑罚,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的情形,期满后不在执行原判决刑罚的一种刑事制度,暂缓执行的期间被称为缓刑考验期。


杨辉律师,2015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5年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为陕西铮正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延安
  • 执业单位:陕西古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620********43
  • 擅长领域:侵权、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