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30日,李女士 驾驶小型客车在北京市西城区单成门南大街月坛北街由南向北行驶时,连续变更车道,与郑先生所驾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郑先生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李女士 负事故全部责任。案件被公安局移交检察院,委托该阶段。
案件分析
1.法律定性:本案系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核心争议为李女士的违规变道行为与郑先生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2.责任认定:交管部门认定李女士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违规变道负事故全部责任。
3.鉴定意见显示,郑先生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仅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综合分析西城区司法实践案例发现类似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加之公安阶段交警的态度,本案追究肇事方刑事责任较困难,考虑从民事赔偿角度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
处理结果
1.民事部分:双方达成和解,李女士 在法定赔偿项目外额外支付赔偿款53万元,受害方出具《刑事谅解书》。
2. 刑事部分: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李女士 作出不起诉决定。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