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佐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发布者:左佐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555人看过

   最近两年消费金融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大行其道。有些互联网借贷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把借款门槛降得很低,有些公司甚至只需要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和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发放贷款。当然这种贷款一般金额都不大且利率很高,有些年利率达到了50%,也就是俗称的“高利贷”。有些人就在心里盘算,“他们是在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就算我不还贷款他们也不敢把我怎么样”,然后借了钱就不还。

   此类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双方都有法律风险。从贷款方来说,如果资金来源是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法律调整范畴。最后一种情况,贷款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借款人的,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本金和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年利率24%-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贷款方也可以自行向借款人追回。

   所以,对于贷款方来说,资金来源、利率和催收方式必须合法。对借款人来说,要讲信用,利率是放款之前双方自愿约定好的,借款到期就要按时还款,同时要谨防套路贷,还要量入为出,减少超前消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