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方式离婚比较好
在我国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注销离婚登记,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是诉讼离婚,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依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需要签离婚协议书、要共同去办理、要等候冷静期(30天)、再共同去办理等。
对当事人影响:
1、看起来较为繁琐,而且不像以前那样能够当场离婚了。由于在30日的冷静期里,任何一方都能够去撤回申请,也就办不了离婚了。
2、更重要的一点,虽然签离婚协议书,但离婚后很难实现协议内容,财产也很难分割,孩子的抚养费业很难拿到。还得去法院依据协议起诉,然后申请法院执行。
本律师认为,这更是麻烦的事,因为多数人不懂法,诉讼成为诉累(离婚办理一次,起诉实现协议一次),所以不建议协议离婚(但只离婚没有其他分割的除外,但也不是最快的方式)。
去法院起诉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既是一方直接向法院起诉,只需符合法定的条件,不论对方能否同意离婚,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
对当事人影响:
诉讼离婚更快捷。双方同意离婚并协商好有关事宜,去法院离婚是很快的。二人一起和律师去法院立案庭立案,请求法院调解离婚,一般立案庭很快就能够出具离婚调解书。这点从一定水平上讲,比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快很多。
诉讼离婚的好处,能一次性解决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不留后患,节省麻烦。
附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停止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停止调解;假如感情确已决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二)施行家庭暴力或者优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招致夫妻感情决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