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丙玉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韵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为什么要取消房产继承的继承权公证?

发布者:乔丙玉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587人看过


       司法部发布了相关通知,通知要求取消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的公证。

      这是取消房产继承时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通知。


      为什么要取消办理继承权公证啊?

      看看公证处要求提交的材料你就明白了?

      因为这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十分磨人,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是五花八门,比如:父母死亡证明、父母的父母死亡证明、父母的婚姻证明、父母的父母的婚姻证明、父母的档案、父母的父母的档案、其他法定继承人证明等等,让老百姓操碎了心也跑断了腿。


      办理继承权公证当然是为了保护居民继承房产的产权,但是这产权过户手续确实过于严苛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