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丙玉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韵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职工什么条件下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发布者:乔丙玉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1216人看过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理解:

在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口诀记忆:

丧失能力职业病,患病负伤治疗中,孕产哺乳期限内,不签固定双倍赔。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