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除了借条、收据等书证外,还应该从还款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借贷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的表述——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乔丙玉律师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除了借条、收据等书证外,还应该从还款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借贷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的表述——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