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龙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交通事故及合同纠纷
13825377768
咨询时间:06:00-23:40 服务地区

离婚财产中归属夫妻一方的股权该如何分割?

作者:田大龙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420次举报

一、股权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的股权是指,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股份所产生的收益,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份的增值部分都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折价后的收益平分。

二、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非该有限公司股东时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情形处理有: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或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是,夫妻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是,夫妻协商一致,但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所有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股权分割往往是最难、最复杂的。它既不能被简单地划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跟另一方毫无关系;也不能统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两人平分。当然,当离婚财产里有归属夫妻一方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可按上述情形进行具体操作即可。

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田大龙律师 已认证
  • 执业6年
  • 13825377768
  • 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144次 (优于98.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9次 (优于98.7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0644分 (优于98.9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篇 (优于98.88%的律师)

版权所有:田大龙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1684 昨日访问量:3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