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佟新宝|时间:2020年03月09日|32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当事人经中间人介绍认识职业放贷人,许以二分利,开始投入了二十万元,到期本息返还。后又借了100万元给放贷人,其中八十万元,只有借条没有直接的转账记录,依据实践,超过五万元的借款除了要有借条还要有转账记录。中间人承诺到期不还,我帮你去要。后到期本息无法返还,当事人委托本律师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经过律师举证质证,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本案现在执行过程中。
律师建议:1、中间人不等于保证人,如果保证需要书面的保证书,或者在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2、借款时要留好借条、尽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付款。3、留好借款人身份证、联系方式4、注意不要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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