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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案件

发布者:佟新宝|时间:2020年06月12日|19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7年被告刘某与原告父亲席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个月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不少于女方月工资的35%,男方给付女方车辆补偿款三万元抵扣抚养费。后被告未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原告父亲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提起诉讼,两次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每个月给付抚养费980元。


律师建议:1、抚养费纠纷原告要列对,孩子为原告,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不能以监护人为原告。2、离婚后要和对方保持联系,要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电话等。3、离婚协议应清楚明确,本案中离婚协议没有约定抚养费具体数额,而是约定工资的35%,为本案的审理增加了难度。4、及时起诉,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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