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名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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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吗?

作者:吴名取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3次举报

网友提问:

我是一个不幸的已婚男人,婚后两年我遇见了我的真爱。我决心和妻子离婚,但是她死活都不同意,并且说宁愿拖死我也不会离,且闹得满城风雨,令我对她更加死心。对她的态度也无可奈何。七尺男子汉也不禁垂泪,现在我与妻子一年多没有联系,我又不能给那个女孩一个名份,而且她已有了我的孩子,我非常的内疚。我绝不是什么花心的男人,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她们的利益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广东何汉律师回复:

如果另外一女子已有你的小孩,离婚时你还要给你的妻子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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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名取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电话(微信同号):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5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