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庞东升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9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基本信息:
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做股票投资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推荐服务过程中,涉嫌虚假广告罪,诈骗罪。
A为某某公司三大销售总监之一,事情发生以后立即委托了庞东升律师。
案情分析:
被告人A等 13 人虚假广告、诈骗一案,经法院审查认为,被告单位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假广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单处罚金;
被告人A等13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本案被害人等人属于购买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消费者,被告单位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被害人等人进行欺诈所涉欺诈手段之多之深和所持续时间之长及非法获利之特别巨大严重危害了国家证券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了重大的不良社会影响。
2、本案各被告人所参与的诈骗犯罪活动系采取合法外衣的公司化运作方式进行,所以,本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本案各被告人所任职的公司具体部门及其作用、本案各被告人要负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被告人A积极与庞东升律师配合,主动认罪认罚,提供有力证据,量刑建议六年、罚金4万,庞东升律师辩护之后最终判决三年六个月、罚金2万。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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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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