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疫情汹涌而来,举国上下同舟共济。非常时期非常事,诸多纠纷随之而来,在此我们就几个普遍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提供简要的解答。
Q1:提前定好的婚礼、宴席等聚会聚餐,受疫情影响要取消,定金能退吗?
答:客户于酒店制版红白事宜属于服务合同关系,受《合同法》的约束。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那么何为不可抗力呢?根据法律规定,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①自然灾害;②政府行为;③社会异常事件。所以,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而从此次疫情的严重程度来看,显然满足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基于双方均无过错,双方均不需负违约责任,在合同解除后,如果尚未履行的,则应当恢复原状,返还定金。
当然,如果因为客户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按约办理酒席,而在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况的,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的理由来要求返还定金。
再次提醒: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即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当然,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可抗力的,也不影响对该规定的援引。
Q2、菜场、超市等商家哄抬物价,怎么办?
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恶意哄抬物价的经营者,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如果经营者违反规定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按照司法解释,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