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医疗保障基金账户安全,2024年2月28日两高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医保骗保做了详细的规定。
那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了哪些行为,会构成医保类的诈骗犯罪?
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定点医疗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骗取了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就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大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公立医院很多医护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具体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呢?我们展开来看,如果您是相关的经营者,且对照这些清单检查一下,给自己企业做一个客观性自检。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
四、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五、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六、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八、是都底条款,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针对这八种情况,我们团队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包括每一种情况的罪轻或无罪辩护方案,如果您正被医保相关问题困扰,可以跟我们联系。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