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兹因店面资金周转紧张,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向好友 某某某(身份证号:XXXX)借到人民币0000.00元(大写:XXXX),月利率 X%,于某年某月某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如有纠纷通过借条签订地法院解决。
借款人微信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借条签订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