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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金龙律师
执业资质:1371420**********
执业机构: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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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申金龙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335人看过
好意同乘中,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减轻其对无偿搭乘人的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可能存在违反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过错行为,但也有可能存在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比如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有不得驾驶车辆情况的违法驾驶人免费搭乘他人,即属于严重过错,此种情况下不能减轻驾驶人对无偿搭乘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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