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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发布者:要永辉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074人看过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行为包含以下四种: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所谓追逐竞驶,就是所谓的“飙车”,指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某条道路为目标或者以同行的其他车辆为竞争目标,追逐行驶。即出于竞技、追求剌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具体情形包括在道路上进行汽车驾驶“计时赛”,或若干车辆在同时行进中互相追赶等,既包括超过限定时速的追逐竞驶,也包括未超过限定时速的追逐竞驶。根据本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应结合追逐竞驶所在的道路、时段、人员流量,追逐竞驶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认定。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所谓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判断醉酒的国家标准(GB19522-2004) 是饮酒驾车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2004年5月31日《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一定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但只要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构成本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以重处罚:①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②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 100ml以上的;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④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⑤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⑥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⑦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物或者刑事追究的;⑧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关系较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近年交通事故的重灾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所谓“校车”,是指依照国家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所谓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包括需要具备营运资格的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以及其他从事旅客运输的微型面包车等非营运客车。关于“严重”超员、超速的具体界限,公安部于2015年11月20日施行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规定,严重超员是指:①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 人以上的;②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③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严重超速是指:①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②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③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④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许可或者不具备相关资质,不影响本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只要是从事了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都应当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基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其危害是极大的。该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进行了严格规定,违反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亦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危及公共安全的,也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这里的“危及公共安全”,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应当结合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品种及数量,运输的时间、路线,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及严重程度,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等综合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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