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年龄、身份、身体健康、精神状况等。判断其是否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否为75周岁以上的老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或完全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有无必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等等。
2.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者参与所涉嫌的犯罪,是定罪量刑的事实基础,且本人最为清楚,因此,律师有必要向其询问、了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答没有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那么律师应该将其作为以后辩护工作的主要方向,围绕该事实收集相关证据、质证、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无罪辩护等;如果回答实施或参与犯罪,还要了解是一个人还是有多人共同实施或参与该犯罪,并要了解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或作用,为今后的辩护工作打下基础。
3.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及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如果其坚持认为无罪,辩护律师要认真听取其无罪的辩解。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罪,则让其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并讯问是否自愿认罪认罚。
4.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讯问的情况,包括在三个阶段内讯问的次数以及讯问时的供述和辩解情况,是否与跟辩护律师的陈述一致等。
5.着重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与案件定罪量刑有关的情况,比如有无自首、立功、坦白表现等等。
6.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等。
7.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告知其如何救济等。
8.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