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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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案件中夫妻共有股权如何分割

发布者:王荔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423人看过



案情简介

孙悟空与白晶晶系夫妻,孙悟空系大唐西游公司股东,持有33%的股权,婚前持有股权份额为10%,婚后增资持股份额为23%。婚后双方矛盾升级,白晶晶于2016年5月5日向法院起诉离婚,2016年10月8日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1、孙悟空的股权是否为共同财产?白晶晶可分割份额是多少?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孙悟空婚后增资取得股权(23%)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悟空婚前持有(10%)的股权为婚前财产,婚后基于10%的股权所产生的分红收益作为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因此,白晶晶可以要求法院就婚后增资取得的23%股权进行分割。

2、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白晶晶主张以折价补偿方式请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的,以哪天为股权估价的基准日?

为确保股权价值变动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防止控股方利用自身便利损害另一方利益,司法实践中多以起诉分割财产之日作为股权估价的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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