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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

发布者:张水英2020年12月24日963人看过举报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这里的分居是指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居住,而不是在一个房子内分屋或者是分床居住。住院、因公在外地居住或者在外地打工而分开,不能视为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这里的分居一般是指长期居住娘家或租房、购房居住。可以提供的证据有:社区证明、物业证明、租房协议、水电费缴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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