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蔡玥,浙江永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系xx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申请理由:
20xx年x月x日,xx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贵局刑事拘留。经申请人会见并结合其家属要求,特向贵局申请对xx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已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承诺不会产生翻供、改供、窜供的行为,会积极配合贵局的侦查工作。
2、犯罪嫌疑人患有xxx等心脏疾病,均属严重疾病,根据犯罪嫌疑人陈述,其在羁押期间已经被狱警带去医院治疗数次,但仍然不见好,若不及时取保候审就医,严重会危及生命健康,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六十五第三款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3、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处罚范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犯罪行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综上,望贵局综合考虑xx的犯罪情节、身体情况与认罪悔罪态度,对xx取保候审的申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