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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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侵权公司法工程建筑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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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遭遇人身伤害应积极维权

发布者:王忠斌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379人看过

   2017年4月的一天,甲女士到上海某KTV唱歌,在结束走出包房时,被临时放置有门旁的水泥低台拌倒,造成下肢三处骨折,经治疗有所好转时,其为维权到本人所在律所咨询,经了解情况后,我建议她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权。在向法院递交诉状的同时申请对其所受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认定对方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消费者必经通道上且为视线盲区处放置障碍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从而支持了甲女士的诉讼主张。张女士在不幸受伤之余,通过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很好地维护了自身的权利,倒也是一件幸事。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入各种娱乐、餐饮、宾馆、车站、银行等公共场所的时机会增加,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在增加,在发生了意外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广大居民、消费者应当注意的问题。我们法律对该类侵权责任如何规定呢?本律师为您梳理如下:

   对于侵权纠纷主要适用的是2010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另外,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事故发生后如何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大致有如下注意事项:

   一、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如果您对诉讼、法律不熟悉,建议咨询律师、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权。

   二、在事情发生时注意保存证据。例如,打电话报警、拍摄现场照片、录音、保留愿意做证人的联系方式等,在受伤的治疗过程中,注意保存医药费单据等。

   三、及时维权。我为法律规定有三年的诉讼时效,超过时效您将丧失胜诉权,另外,及时维权有利于证据的采集、及时补偿损失。提起诉讼的最佳时机应该在治疗基本结束后,当然,如果遭遇严重损害、治疗费用高,您可以随时诉讼,后续的费用在诉讼后仍可主张,但可能因多次诉讼、周期长而遇讼累。

   本律师有大量侵权类诉讼经验,一定能为能排忧解难,一旦受托必不负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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