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个人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发布者:田甜律师团队2021年01月18日188人看过举报


个人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一)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五)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 田甜律师团队
  • 18694056560
  • 1420120********94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C6座1001.
  • 5年 入驻华律
  • 1次(优于73.37%的律所) 用户采纳
  • 0次 用户点赞
  • 3240分(优于89.14%的律所) 平台积分
  • 一天内 响应时间
  • 21篇(优于91.59%的律所) 投稿文章
  • 执业认证
  • 职务认证
  • 手机认证
  • 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