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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许峰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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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许峰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7日|分类:合同审查 |512人看过
问: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是否应适用相同的审查标准?
答:执行异议之诉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不能完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
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而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异议人主张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效力以及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权利作出比较和综合判断,从而确定异议人的权利是否能够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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