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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要不得,已入刑!

作者:陈功勇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5次举报


高空抛物会坐牢吗?

《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针对特定人实施并且造成轻伤、重伤甚至死亡后果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罪。如果故意针对豪车下手,经过鉴定损失达到5000及以上的,则构成故意毁公私财物罪,同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本案这种行为性质是相当恶劣的,除是未达到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因精神病发作丧失刑事责任能力者外,行为人很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

首先,从责任主体看,如果行为人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且精神正常,则需由其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则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赔偿的范围或者项目,包括车辆的修复费用,有些法院还支付车辆贬值损失等;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使用费等。

现实生活中,类似高空抛物嫌疑人从窗户往楼下扔东西的现象并不少见,有些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而有些则是犯懒没有道德故意为之的行为。但无论是何种动机的高空抛物行为,都会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及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目前“高空抛物罪”已作为新罪名单独入刑,一旦高空抛物行为被认定构成该罪,将被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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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功勇律师,电话:18297861186(微信同号),执业于安徽嘉树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合同诈骗罪、危险驾驶罪、...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六安
  • 执业单位:安徽嘉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1520********2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