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文状|时间:2018年04月23日|7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甲购买被告乙销售的平行进口汽车一台,使用中发现发动机有异响,修理时发现发动机号似乎有涂改痕迹,遂委托律师申请二手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该车为非法拼装车。甲遂起诉,认为乙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二。
受乙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根据乙提供的有关法律手续,形成代理意见:1.涉案车辆取得系列手续,并核发取得牌照,属于合法车辆;2.对平行进口车进行标准符合性整改,属于必要的、合法的改装,并非拼装。3.二手车鉴定机构无资格对涉案车辆进行鉴定,其结论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采信。
法院采纳了本代理人意见,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律师评价:
平行进口汽车属于比较特殊的商品,鉴于国内外对车辆的标准有差别,平行进口进来的汽车必须按照国内强制性标准进行整改,才能取得牌照。这样的改装是必要、合法的,不能以此认定为违法。故,本案中的乙并不存在欺诈。
意见建议:
刚接触本案时,看到鉴定结论,内心是忐忑的,认为胜诉几率不大。收集了相关资料及法律政策依据后,信心大增。后来又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罗了有关平行进口汽车的案例,更加坚定了信念。
现在看来,遇到疑难案件不要贸然下结论,充分论证是评判胜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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