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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与医疗事故责任

发布者:安徽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2日|分类:医疗纠纷 |396人看过


孕妇在医院门口等2小时后流产

近期,西安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而在昨晚,一位西安网友发帖,自家怀孕的小姨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在医院门口苦等2小时后大出血,8个月大的婴儿流产。

产妇家属称,1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超过了4个小时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导致8个月的婴儿流产。

 

疫情期间,更应关注生命

这不是一起意外事件,而是医院和当地相关部门漠视生命、没有担当、没有预案造成的医疗事故。

这种情况下,无论医院以任何防疫要求来推脱责任,都是不成立的,因防疫的原则是生命至上,而他们却以此为由让一即将诞生的生命还没有出生就已经离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家属可以依法请求医院按照医疗事故赔偿,对相关责任人或主管部门严肃追责。

事件背后,有太多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管理不力、各种管理一刀切、预案不及时等等。

目前,该起事件已上报,权益部正在调查。

对此,你认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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