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仕钟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6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食品店
被告:人社局
被告代理律师:何仕钟,四川果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食品店不服被告人社局对第三人贾某作出的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认为第三人贾某的工伤认定存在超时效和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
1.程序合法性:
何仕钟律师代表人社局辩称,工伤认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第三人贾某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2.事实认定清晰:
贾某的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有充分证据支持。
3.法律适用正确:
第三人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并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了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