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天晴。
孟夏的白云在蓝天下懒洋洋的逛着,一座座青山正值青春绽放的年华,散发着浓厚的叶绿素味道,直冲云霄。
汽车在画中行驶着,画在车窗里放映着。
乌蒙大地美不胜收!
而我却是在七年前见过五月底的你了。
赏景的同时,也想到今天要会见的嫌疑人。
因抢劫、故意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九岁。
受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我担任其二审指定辩护人。
我想,我能帮他点什么。
虽承办的刑事案件不多,但事先经过阅卷,检索法律、案例,还算准备充分。
13时30分,我来到看守所门外,还没到上班的点,于是找了个地坐下,大院内很安静,连一颗针掉地上也能听到。
14时10分,办理完会见手续后,到律师会见室等待。
哐哐的铁链声离会见室越来越近,让人感到十分沉重。
看守所警察把嫌疑人带来了。
确认身份后,我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尤其案件关键细节。
在一问一答的模式中,我了解完整个案情。
我看了下表,15时50分,我放下手中的笔,对嫌疑人说:“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为你辩护的,但结果我不能给你保证。”
“谢谢你,尚律师。”
“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履行社会责任应做的,真心希望我能帮到你。”
我把作好的笔录递给他核对签字确认。
他一边核对,一边说道:“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出来后一定会报答社会,报答受害人父母。”
“也许吧,我会经力的。”
“你的这个案子有一个最好的结果但也有一个最坏的结果(即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可能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无论什么结果,你都得有一个心理准备,作为一名男子汉,自己做的事情就要担当,我相信法院也会给你一个公正的结果的。”我又说道。
“嗯嗯嗯。”他用坚信的目光看着我,并点头说道。
“如果能出来了,重新做人吧。”我继续给他说。
“一定的!谢谢你尚律师!我一定会的!”
……
随后,我通知了警察,把他押回监室。
他走之前,深深给我鞠躬,我点头示以回应,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罪与非罪,就在一念之间。
如果当一个人准备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刻,他能够理智下来分析分析,恐怕也不会毅然实施犯罪行为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为追求一个结果,而放弃自己的人生自由,甚至是生命。
但这毕竟这是少数人。
人的生命都一样宝贵的,法律都应当予以保护。当他非法剥夺受害人生命时,换来的是法律的制裁。
一位健壮的青年,正值青春绽放的年华,本应去开拓一片天地,然却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
如果……
没有如果。
于2018年5月28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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