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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农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瀛楚(江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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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梅雨农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2日|分类:债权债务 |379人看过
(一)主体
担保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接受担保的一方和提供担保的一方。
1、接受担保的一方。在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中,接受担保的一方是贷款人,一般是案件中的原告。
2、提供担保的一方。在担保借款合同的纠纷中,提供担保一方,在保证担保中,只能是第三人,在抵押和质押担保中,既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他们一般是诉讼中的被告。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是有资格限制的,对此《担保法》分别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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