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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主张解除权,高效终结履行不能的充电桩合作 —— 原告 A 公司合同纠纷代理案例

发布者:万伟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80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背景

  原告A公司(新XX)与被告B业主委员会于2022年2月签订《电动车充电桩入驻合作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管理的小区提供自助式充电桩,合作期限6年。协议明确被告需配合XXX为、保障设备通电使用,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合作或增设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否则需赔偿原告损失。

  协议履行后,原告依约完成充电桩安装与投放,但被告自2023年4月起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擅自断电,导致充电桩使用率低于60%,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A公司委托江西XX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核心目标是解除合作协议,追究被告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51728元。

  二、核心争议焦点

  被告擅自断电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案涉合作协议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能否得到支持。

  三、律师代理策略

  万X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分析协议条款,制定“聚焦合同约定+夯实违约事实+明确核心诉求”的代理策略:

  1.精准解读协议条款,锁定违约依据

  梳理被告核心义务:依据协议约定,被告需保障充电桩通电使用状态,配合提高设备使用率,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合作,擅自断电显然违反上述义务;

  明确解除权行使条件:协议约定设备使用率低于60%时原告有权撤走设备,被告断电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已满足合同解除的实质条件,为解除协议提供充分合同依据。

  2.全面固定证据,夯实违约事实

  收集关键证据:组织原告提交协议原件、充电桩安装验收资料、设备通电记录、被告断电通知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无正当理由擅自断电的违约事实;

  回应被告抗辩:针对被告提出“设备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主张,提交设备合格证明及保险公司承保材料,反驳其无依据抗辩,强调被告未举证证明设备存在实质安全问题,断电行为缺乏合法理由。

  3.聚焦核心诉求,优化诉讼主张

  优先推进合同解除:鉴于被告断电行为已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后续原告已处置充电桩设备,双方实际无继续履行可能,将“解除协议”作为核心诉求重点推进,同时明确损失赔偿主张;

  合理核算损失金额:依据协议约定的设备损失及预期利益计算标准,结合原告实际投入与经营情况,主张51728元经济损失,确保主张有合同依据与事实支撑。

  四、案件结果

  崇仁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万X律师关于合同解除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解除原告A公司与被告B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电动车充电桩入驻合作协议》;

  因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均存在一定履约瑕疵,且原告提交的损失证据未完全满足法定证明标准,对损失赔偿诉求未予支持。

  本案核心诉求“解除合作协议”圆满实现,原告成功终止无法继续履行的合作关系,避免后续损失扩大,合法权益得到关键保障。

  五、案例启示

  本案是合作合同纠纷中聚焦核心诉求的典型成功案例,万X律师的代理思路为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合同纠纷代理中,需精准解读协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边界,将违约事实与合同约定直接关联,为诉求提供坚实依据;

  证据是胜诉关键,需全面收集履行证据、违约证据及损失相关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同时针对性反驳对方无依据抗辩;

  代理过程中应明确核心诉求与次要诉求,优先推进关键目标实现,即使部分诉求未获支持,也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

  对于长期合作类合同,若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及时主张解除权,避免拖延履行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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