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夫妻关系发生矛盾后,协商离婚不成便选择分居,认为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事实上,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
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
一、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思,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院查明两人感情确以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可以判决离婚。判决后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法院的判决文书即可作为离婚的证据,有些法院也可以出具离婚证明。
网上流传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是错误的。在起诉离婚时,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以此判决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从而判决离婚。这是判决离婚的其中一个情形,并不是分居二年就自动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并不是工作或其他原因;
第二、分居时间长达二年,且是连续性,不能中断、累计。
起诉离婚时,需要对以上两点均提出充分的证据才可以得到支持,比如以往的聊天记录,分居在外的租房合同或者居住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