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艳律师
薛艳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6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南充合伙人律师执业7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医疗事故私了后还作行政处罚吗

作者:薛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3次举报

一、医疗事故私了后还作行政处罚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所称的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有两种含义:一是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二是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行政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是国家的职能机构,其任务是贯彻实施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为此,各级卫生部门负责领导全国和地方卫生工作,编制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法规和督促检查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根据我国宪法和各级政府组织法规定,国家卫生行政机构按行政区划分设立。中央设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卫生厅(局),地区(市)、自治州设卫生局,县(市、直辖市)设卫生局(科)等。这些均属于各级人民政府下设的卫生行政机构。所以,一般医疗事故私了后还是会有行政处罚的。

  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步骤

  (一)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2)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

  (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

  (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

  (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什么是行政不作为

  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


薛艳律师,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2004年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获得法学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20********88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离婚、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