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证据为王。
引言:在我们的办案实践中,常常有人会问,有人欠我8万块钱,可是没有欠条,只有微信往来的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起诉?或者客户拿了货却一直不付货款,我们只有微信语音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告他吗?显然,某些情况下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事实认定的重要依据的。
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作为事实认定的重要依据,具有充分的法律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就已经明确将电子证据纳入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种类,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也对电子数据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形式合法,微信聊天记录是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由于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存在不稳定易篡改等特性,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要想成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并不容易。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存在哪些困难?
对微信使用人身份的确认
因为微信不是实名制,如果不能证明这个微信的使用人,就是你要告的那个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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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证据内容的完整性
因为微信记录往往是片段式的记录,且容易删除,如不完整看完聊天过程,就可能断章取义,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且真实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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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据佐证
如何强化法律意识,善于在各种民事行为过程中保留其他证据,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加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效力,这也是一大难题。
如何才能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证据?
看到这里,是不是开始觉得微信记录原来并不是那么有保障,那么该如何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呢?
如何认定对方身份
实践中使用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通过公证截屏的形式,记录下对方的微信头像或朋友圈的相册照片;
二、在法庭上诱导对方自己承认;
三、在微信平台搜索被申请人的电话号码,确认被申请人手机中微信号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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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保存聊天记录
一、文字记录。可以通过手机截屏拍照导出等方式提取与固定。
二、微信图片。要将微信中的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存公证;
三、微信语音。一是要注意保存原始记录。即使将录音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也不能将原始记录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予认可,则证据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二是要在谈话过程中提及时间,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及谈论的事实,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微信的关联性和可信度;三是要善用微信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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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我们在享受科技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要注重传统书面材料的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签订书面合同或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并在其中写明对方的微信联系方式,以表明该微信账号的发言,就是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使其与微信聊天记录相互佐证,一起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总之,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证据,需要我们利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流程,进行收集、调取、保全和固化,使其具有证据法律效力,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以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
为提升大家证据意识,教会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收集保存证据,以便自己在争议纠纷中占据主动地位,本公众号将陆续推出 强化证据意识,让你“行为留痕” 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