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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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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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假离婚”吗?这里有人被控诈骗!

发布者:赵三平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485人看过


 媒体报道:浙江丽水一户人家11名成员,半个月内结婚、离婚达23次:涉及离婚夫妻复婚后又离婚,然后跟嫂子结婚又离婚,而后再与嫂子的妹妹结婚再离婚,中间还夹杂了一桩亲家间的结婚又离婚。目的很简单,因为这个村的土地要被征用,最低补偿标准即便是无房户,一人也能得到40平米的安置面积,操作下来,弄了不少户口进村。据报道,现在涉事的十一个人全都被抓了,其中4人被刑拘,7人取保候审。按一位办案警察对媒体的表述是“他们的行为涉嫌以虚构事实的方式进行结婚离婚,达到迁移户籍的目的,以此谋取非法占有征收补偿利益的非法目的,构成诈骗罪”。

    那么,丽水涉案人员的离婚、结婚是不是虚构的事实呢?

    从法律角度判断,只要是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离婚手续,就是真的结婚、离婚。这是一个真实的法律事实,而不是什么虚构的事实。

习惯上,人们把双方没有结婚或者离婚的真实意思,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办理了相应法律手续的行为称之为“假结婚”或者“假离婚”。

比如,北京以及其他城市对购买房屋限制之后,催生出一大波离婚、结婚潮,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到房屋过户大厅的路上人头攒动。这些所谓离婚或者结婚的人都是为了获取一个购房指标,并没有离婚结婚的真实意思。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离婚、结婚虽然被称之为“假离婚、假结婚”,但从法律的角度,只要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就是真的离婚或者结婚。各地的有关部门发现这个问题后,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堵塞漏洞,比如,离婚一年之内不许买房等。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结婚或者离婚都是需要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要式行为,只要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状况就是真实的,不存在虚构事实的问题。

    丽水案嫌疑人的做法确实有点骇人听闻,但是正常情况下,被征收区域都会有户口冻结的政策,也就是说,结了婚户口也落不到被拆迁区域。补偿规定中,也都会设置一个时间节点,在这个节点之后是不给补偿的,也就是说,从政策、规定上完全可以杜绝这种情形发生。

而婚姻登记机关,如果发现这种明显有悖公序良俗的情形,也有责任有义务采取措施。

丽水有关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策制订上有没有缺失?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结婚手续时有没有疏忽?丽水嫌疑人的行为是不是必须要用刑事法律予以惩处?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要求,只有在适用其他制裁方式不足以抑止这种行为,不足以保护合法权益,即没有其他制裁力量可以代替刑法,只有动用刑法才能抑止这种行为、才能充分保护合法权益时才能动用刑法。当采取其他制裁力量,如道德的、行政的、其他法律的手段足以抑止这种行为和充分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应动用刑法。

“罪刑法定原则”也要求对任何行为的有罪认定必须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不能是人为的推理或者演绎。丽水案的嫌疑人其实是试图用真实的法律关系,谋取利益,并不符合刑法对诈骗罪的定义。

    中国历来有重刑主义的传统,而对刑法谦抑性原则重视程度不够。人们在听到什么令人义愤填膺的事后,往往会说,枪毙!这种人枪毙十次都不够!但总是忽略了一点,重刑针对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个人,而是整个社会,包括了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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