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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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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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套路贷”,莫要被“套路”

发布者:赵三平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361人看过


近几年来,以 “校园贷”、“套路贷”等为代表的非法放贷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蔓延,从普通的上班族到在校大学生,均已成为这种新型犯罪的目标。其中有些受害人因此倾家荡产,更有受害人因无法还清高额债务而自杀,可见,此类案件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那么什么是“套路贷”呢?

“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单方认定违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套路贷”不同于一般的民间借贷,也不同于常说的“高利贷”,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内进行借贷行为;“高利贷”也体现了借贷双方一定的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法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出借方收回本金、赚取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需要资金而又无法从正规渠道贷出资金的境况,通过步步设局,层层设套的方法诱使借款人欠下高额债务,最终非法占有借款人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等有价财产,其本质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20168月,江苏省的黄先生从某小额贷款公司借出一笔9万多贷款,2年后连本带利竟成了80余万的债务。他变卖了自己的车辆、向亲友筹款40余万,仍有40余万债务不能偿还,最终走投无路的黄先生选择了自杀,幸好被及时发现挽回了生命。

2017年,河南省某培训机构教师文某,在某金融公司借款6000元,短短一年时间,她的欠款如滚雪球一样累计已达60多万元。迫于还债的压力,文某编造理由从父母处骗取20余万,并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套房产抵押还款,但依然无法还清。201875日,催债人将文某带到车里,送给她一颗子弹以示警告。已经绝望的文某最终选择报警。

诸如此类的“套路贷”案件不断在我们身边上演,那受害人究竟如何被“套路”的呢?首先,制造民间借贷假象。骗子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与借款人订立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后以行业规定等理由让借款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但谎称不会让借款人还那么多,比如借款人欲借5万元,合同中却写借款10万元。

其次,制造银行流水,以证明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已全部放款给借款人。骗子会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将钱打入借款人的账户,之后骗子会要求借款人取出现金,将之前口头约定的金额归还。例如,骗子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借款人打款10万元,比借款人实际想借的金额多5万,然后让借款人将多出的5万元还给他,通过这样的操作,银行流水记录中借款人有10万元的进账,与借贷合同金额吻合,而借款人现金还给骗子的5万元却没有记录。

之后,单方面擅自认定受害人违约,要求受害人偿还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骗子会千方百计阻挠、干扰借款人还款,恶意造成借款人逾期还款,从而收取高额违约金。若借款人无力偿还高额债务,骗子则会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给借款人,通过新的借款来偿还第一家公司的欠款,即“平账”。其实,被介绍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原小额贷款公司本是一伙,目的就是让借款人不断签订新的虚高合同,借款金额也不断增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受害人将房产、车辆全部抵押或变卖,倾家荡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的关键。

最后,对借款人软硬兼施索取“债务”。骗子或提起虚假诉讼,利用胜诉判决侵占被害人财产;或通过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强行索债。

来势汹汹的“套路贷”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84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对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以及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非法发放民间贷款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套路贷”的本质是违法犯罪行为,其放贷行为本身涉嫌诈骗罪、其索债行为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需要贷款,一定要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获取,不可随意和小额贷款公司签订高于实际借款的借贷合同,如果已经遭遇到“套路贷”,请及时报警,切不可被骗子牵制,一步步走进骗局,被骗子“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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